拖欠近5200万元广告费,金嗓子包装上的七旬老太,突然成了“老赖”
照片印在“金嗓子喉宝”包装上的创始人,竟出现在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原因是拖欠近5200万元广告费。
截自金嗓子集团官网
这笔欠款,也让法院发布了对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广西金嗓子”,06896.HK)实控人江佩珍的限制消费令。目前,江佩珍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行为。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作为上市公司的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嗓子集团”,06896.HK)目前资产状况较为良好,2018全年收益6.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1.2%;其中毛利5.17亿元,同比增约18.58%。截至今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净值约为6.23亿元人民币。
看起来并不缺钱的金嗓子,为何未按照法院判决如期支付广告款,最终导致73岁的品牌创始人成为“老赖”?
金嗓子创始人江佩珍变“老赖”,被限制消费
9月19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对广西金嗓子以及实际控制人江佩珍的失信执行信息。执行信息显示广西金嗓子的具体失信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之前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要求被申请人广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5194.98万元”,截至被执行信息发布日广西金嗓子全部未履行上述义务。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江佩珍进行限制消费立案。在此前的6月1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广西金嗓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空传媒”)支付广告费5167万元,同时说明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上,广西金嗓子为金嗓子集团旗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先后分别为江佩珍、黄建平、江世名,但是法院认定广西金嗓子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是金嗓子集团董事局主席,现年73岁的江佩珍。
截自启信宝
目前,江佩珍为金嗓子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集团总经理、董事局副主席由其儿子曾勇担任。就像“老干妈”将陶华碧照片印在产品上作为招牌,江佩珍的照片亦被大量印在金嗓子集团拳头产品“金嗓子喉宝”、“金嗓子喉片”上。
截自金嗓子集团官网
相关信息显示,出生于1945年的江佩珍从前是一名糖果厂工人,在1956年至1998年期间历任柳州市糖果二厂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在媒体报道中,当时让糖果厂转亏为盈、创建了金嗓子集团的江佩珍多以“铁娘子”形象出现。
而从产品线来看,二十多年过去,金嗓子集团依旧靠单品打天下。今年上半年,公司营收89.6%都是来自金嗓子喉片(OTC)。有分析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以看到,金嗓子集团现在面临的问题,首先就是主业遇到天花板,第二个就是新品的增长乏力。”
目前,因被限制消费,江佩珍可能要“体验”与其收入能力不符的生活。数据显示,江佩珍目前是金嗓子集团薪酬最高的高管,2017年、2018年总薪酬额分别是415.6万元、452.1万元。同时江佩珍持有上市公司5893.74万股股份权益,占总股本的7.97%。
值得注意的是,除涉及和星空华文的官司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外,8月15日,江佩珍还被宁波市鄞州区法院颁发了限消令((2019)浙0212执6562号),案由是江佩珍没有遵照判决在指定时间履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
“空壳公司”VS“广告流量造假”?
于上市公司层面而言,这笔广告费并不是负担不起,而且实际上早在2017年底,金嗓子集团就已对相关账款有所准备。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广西金嗓子与星空传媒的广告合同纠纷最早于2017年6月19日立案,2018年12月29日一审判决。而金嗓子集团于2017年因该纠纷事项确认了5075万元负债,2018年因一审判决结果上市公司又额外确认了92万元。
而在今年9月23日发布的《2019中期报告》中,金嗓子集团称,2019年上半年增加的500万人民币其他开支是用于相关诉讼支出,却在“或然负债”相关附注中表示,或然负债已不包含与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诉讼。
那么问题来了,终审结果出来后,为何“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找相关判决资料发现,当初(2016年),广西金嗓子与星空传媒、北京万象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万象公司”)签订了广告代理合同,合同总价8000万元,约定在《盖世英雄》、《蒙面唱将猜猜猜》投放草本植物饮料品牌广告,并约定了相关收视率。
但是在星空传媒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广西金嗓子仅支付了1300万元广告款,星空传媒就此进行起诉。
据《华夏时报》报道,星空华文事后盘点,《蒙面唱将猜猜猜》收视率超出预期,广西金嗓子要实付4000万元广告费,《盖世音雄》收视保点1.80,实际收视1.07,按照折算再减去金嗓子食品前期已经支付的1300万元,还要实付1076万元。
2017年4月1日,星空华文向广西金嗓子发送催告函,要求10日内支付全部欠款5076万元。之后又发送律师函,要求广西金嗓子支付欠款和违约金。再之后,追讨不得的星空华文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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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嗓子认为,首先对合同本身是否生效保持异议,因为当时广西金嗓子并未直接与星空传媒签订合同,合同上没有广西金嗓子的签字盖章。同时金嗓子质疑万象公司出具的收视率统计,认为广告代理商万象公司提供的数据是虚假的,并称万象公司不是独立的第三方,而是与星空传媒有经济利益关系。同时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嗓子母公司)认为不应对上述纠纷有连带担保责任。
而星空传媒则在二审期间向法院提交证据指出,对方一开始就有逃避债务的打算,称原广西金嗓子与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江佩珍,但是2017年初广西金嗓子察觉到会有诉讼就将原董事黄建平变更为法定代表人。
星空传媒同时认为,广西金嗓子2016年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为200万元,但是一直到2018年2月才缴足,根本无力承担本案8000万元广告费的支付,因此认为广西金嗓子是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为逃避债务而设立的空壳公司。
最终法院驳回了广西金嗓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而目前广西金嗓子依然未按时补缴上述广告费用。
11月1日,记者多次拨打金嗓子集团及星空传媒的官网电话,但截至发稿,未能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