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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群文化回应流量为0质疑文章:诽谤,已报案

转载Author: 36氪的朋友们
蜂群文化回应流量为0质疑文章:诽谤,已报案
Summary编者按:本文来自腾讯新闻《一线》,作者 ,经授权发布。

10月17日消息,近日,一篇名为《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的文章迅速发酵。文中,淘宝店“e飞的世界”店主控诉微博MCN蜂群文化收取其不菲的价格,产生高额视频观看数、评论后,却带来了商品零成交,以此认为该MCN机构存在严重的刷量造假问题。

对此,蜂群文化发布公告称,该文恶意捏造其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其名誉,使其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

根据蜂群文化方面的声明,合计合作款项47500元对方已经支付,且蜂群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因此认为并无负责。

蜂群还声称,目前公司已经向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腾讯新闻《一线》联系到淘宝店一方,截至发稿,尚未做出回应。

此外,作为平台方,微博方面发布公告称,已暂停当事微博账号的商业接单功能。微博方面还表示,MCN机构方面反馈,其收取的金额与网文说明的有较大差距,相关刷数据行为和订单金额纠纷,微博会尽快查实,依据事实和社区管理规则,对帐号做进一步处理。

微博带货“零转化”,谁之过?

该事件中,双方各执一词:淘宝店一方以交易零成交这一事实,认为蜂群一方捏造流量;蜂群一方则认为协议没有承诺保证转化率。

由于没有看到协议原文,若是协议中如蜂群一方所说并未出现转化率承诺,于法律角度或对淘宝店主一方不利。

不过,当事微博账户的高流量本是企业主投放的基本依据,取证证明MCN机构存在欺诈行为则至关重要。

只是,在一些人士看来,这类网络黑产之所以大行其道,一大原因在于由无法真实掌握用户数据的第三方取证并不容易,而即便是平台方,也不得不长期与其斗智斗勇,至今无法做到完全识别。

这时候,具备一定识别的本领至关重要,而本事件中,淘宝店主方过于轻信大意也是酿成结局的原因之一。

除了没有在协议中约定转化率,有淘宝从业者告诉腾讯新闻《一线》,在大环境坑多的情况下,淘宝店主“不太懂行”也是酿成结局的重要因素。

“做的视频太长了,想找到关键词不容易,即便找到了品牌关键词,由于他们没做淘宝关键词优化,第一个弹出来的店铺不是他们”,该从业者说,这家店铺也没有开通阿里的直通车服务,这些原因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带货转化率。

微博刷量由来已久

然而,假设“零转化”确实为真,这一事实还是过于荒诞。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微博刷量早已是行业内的公开秘密。不仅仅是微博红人这类小V、中V,明星这类大V的现象则更为严重。部分所谓“头部”明星动辄1亿转发,考虑到新浪微博截止今年二季度月活用户也不过4亿多,四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要去转发,这一数字明显不合常理。

在今年2月,这一离奇现象遭到央视点名。在央视这篇《浏览量、点赞数动辄成百万上千万 谁在为注水数据推波助澜》调查新闻中,蔡徐坤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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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某数据公司总裁的说法,这些上亿转发并不是由真人刷出来的,而是由机器(利用软件)手动刷出来的。只要去电商平台搜索就会发现,10块钱购买400个粉丝或转发指定微博100次的套餐比比皆是。

这早已成为行业常态。

在艺人经纪的产业链条中,微博的数据将与相关传媒机构的利益挂钩,诸如明星以此作为影响力的证据,向赞助商证明其影响力;而粉丝自身也希望通过刷榜,表达自己对明星的热爱。这些缘由共同促成了微博刷量大行其道。

而在MCN的链条中,这一逻辑更为纯粹:因为不存在太多真实粉丝,所有影响力都依靠数据造假,只要数据达到一定量级,机构就可以对外接单,而向金主交差,同样也要依靠这些造假的数据。

在利益驱使下,越来越多MCN选择在数据中掺假,且造假手段越来越高明。一位黑产行业从业者此前在接受腾讯新闻《一线》采访时表示,现在的刷量,已经不仅仅是纯依靠脚本,真人和脚本结合、智能控制波峰波谷、通过AI生成更接近真人的评论都已经成为现实。

刷量杜绝之日,或许仍然遥遥无期。

近日,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粤苏公司”)关联的微信公众号“创业途中的奇闻趣事”(以下称“公众号”)发布《一场新媒体巨头导演的“僵尸舞台剧”,真实还原现场,导火线:一条一夜爆红的视频,我们流量却为0!》一文,恶意捏造关于我司的不实言论,情节十分严重,严重侵害我司名誉,使我司的声誉和商誉均受到严重影响,已构成诽谤,(上述公众号的公司主体为深圳依飞特科技有限公司,与粤苏公司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我司强烈谴责这种行为,特此做出如下说明:

本公司与粤苏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签订了《微博信息服务协议》,于2019年9月19日正式生效,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所有信息服务相关的内容。我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粤苏公司的要求执行项目,并且得到了粤苏公司的认可,粤苏公司也已向我司支付了对应的合作款项47500元,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其中包含直接费用微任务成本3070元,拍摄制作及内容原创成本28500元。

本公司并未承诺保证任何关于转化率的问题,投放效果取决于产品、内容等各方面的因素,且在合作过程当中已与粤苏公司及时进行沟通。粤苏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以第三方所获取的截图诋毁我司,与事实并不具有任何的关联性,粤苏公司所提到关于数据的问题均属于为诋毁我司、诽谤我司而自行捏造的假象。

有鉴于此,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司日前已就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恶意诋毁、恶意诽谤的文章于公众号平台进行了平台举报。

2、对于其侵犯我司权利的行为已向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进行了报案处理。

3、对于深圳市粤苏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微博信息服务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已委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处理,并且已经在进行相应的取证工作。

本公司将坚决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感谢大家对于我司的关心与厚爱,蜂群一直秉承尽心竭力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恪守诚信以赢得市场。也诚望广大网络用户能够保持客观理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深圳市蜂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以下为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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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报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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