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房子被卖掉,需要租客搬出的案例。但是只买了一丢丢房子产权,就要求租客为自己腾空房子,以便自己住的案例,你听过吗?近日,《多伦多星报》曝光了一个房东驱赶租客的新案例,理由让人大跌眼镜。位于多伦多市东一间半独立屋里居住的7位租客接到驱逐通知,理由是一位买家刚刚买下了这间房子的1%产权,需要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入住???据悉,这位名叫刘柏君(Jacky Bai Jun Liu音译)的买家是一名刚满20岁的华人,此次是他的首次购买,共花费$9000加币。而仅凭这1%的产权,刘柏君顺利成为也这间房子的房东,他行使“法律权限”,以自己和朋友要搬入自住为由,要求租客们搬走。等等,房子不都是整套买卖的吗?1%的产权是什么鬼?如果说房子全部被卖掉,那要求租客全部离开可以理解。但如果只是1%的产权,对房子的支配难道不应该只限于单个房间or厕所吗?为啥就有这么大的权力要求所有人离开呢?被驱逐房客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引起争议的物业,位于多市东约克社区的Danforth Ave & Greenwood Ave街道。该物业是一个两层的半独立屋,共有7名租客分别居住在楼上和楼下。Danforth Av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