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何娟:视频没反转,刘强东案里的一种偏见与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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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家最关心的五个关键问题,简单还原交叉应证整个饭局过程,理性谈谈“荡妇羞辱”和“完美受害人”的偏见灾难。
昨日(4月22日)上午,我在钛媒体App和钛媒体微信头条上发布的观点文章《赵何娟:旗帜鲜明抵制刘强东和京东》引起了一些风波,下午又有两则所谓的“仙人跳实锤视频”流出,争议也就越来越大,我的微博已被水军彻底攻陷,所以我也懒得看了。
这两则几分钟视频初看容易让人顿觉反转,但是细追又完全经不起推敲。
问题一、你为什么要用“旗帜鲜明”这么刺眼的词,
利用你自己创立的媒体来发声?
事情的确起源于这几天起诉书的全文《刘强东性侵犯案起诉书,女大学生详述性侵全过程(当事人授权全译本)》发布。受害女生的起诉书全文在钛媒体发布后,引发了一些讨论,让受众看到了更多事实。
我突然意识到,自刘强东此案事发以来,只有大V实名支持他的,但的确没有一位大V实名公开为对当事女生的“荡妇羞辱”表达过不妥,对刘强东的行为不当表达过谴责的。
什么是“荡妇羞辱”,这是一种社会偏见行为,以下基于公开资料整理:
荡妇羞耻(英语:slut shaming)是一个概念,用来描述使一个人,尤其是女性,为自己的某种性行为或性欲感到羞耻或低人一等的行为。
在约稿被拒后,我也开始反思这样的社会现象形成的原因。那么既然我本希望在钛媒体上能发表其他人的观点,为何我却不能在这发表我自己的观点,难道女性就应该甘于这样的羞辱吗?
问题二、你在抵制什么?
或者,与其说抵制,不如说建议。有的事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该担当,错了还要给对方女生制造“荡妇羞辱”的“仙人跳”形象就是错上加错,让公众形成了“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的错觉,就更为不当表率。
所以,我在昨天的文章中提出一个建议,“刘强东理应道歉,作为男人向这位大学女生道歉;作为公众人物和公众公司掌门人向公众道歉。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今天不受到严厉谴责和惩罚,明天会有更多的人重复这样的为所欲为。”
我今天的态度依然不变。如我昨天所说,如果关于我这次发声的争议,能引发一场关于男性企业家言行自律及企业王朝式管理向现代企业治理建设升级的启蒙,也善莫大焉。
问题三、检察官都已经宣布刑事无罪了,
民事诉讼是不是别有目的?
这篇批判明州检方长期以来对性侵无作为的美国调查报道,全文如下,大家可以自行查看:
问题四、昨天下午曝光的两段视频是否代表反转?
如上所述,视频可以基本判断是京东利益方放出。一来非当事人无法得到这样的视频,获取渠道也存疑;二是账号和时间节点都说明了问题。
而刘强东代理律师陈曦律师通过个人微博账号转发视频内容称“经当事人确认,该视频内容属实”。
北京时间今日(4月23日),明尼苏达州明尼亚波利斯警察局发言人也回应表示:警方从未公开此事件的任何视频,并称“对网上流传的视频,警方无法确认或否认其真实性”。
那么,京东PR一方一如既往的把脏水往“受害者”身上泼的行为合适吗?
其次,视频里,女生一直在做的这个舒展手势到底是在主动邀请,还是生硬的礼貌而已?那样的手势是你会对举止亲密的“情人”用的手势吗,还是对待“客人”略显生硬故作礼仪的手势?
一位著名女性影星朋友在我的朋友圈留言说:我经常很友好的热情欢迎朋友们来家里做客喝茶聊天,但是不代表我愿意接受“性关系”。正是此理。
第五,我想说点心理学的事,这是一位海外资深媒体人发给我的对这一事件的解答,女生为何一边反抗一边还会纠结并在某个时刻依然表现出友好:
总之,公众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被“完美受害人”心态裹挟,每一个受害人也都必然是不完美的,是有弱点有缺陷的。
五、那么到底这位女生是不是
在做局“仙人跳”?
这个可能是大家最最关心的问题,我拆解成了两个小问题四个核心关键环节,层层理解。
根据上述仙人跳的定义,证明本案“仙人跳”的核心我认为有四个最关键环节,包括女生是怎么参与饭局的,以及男性朋友Tao带着警察来了后,女生第一时间的反应(是先要钱还是向警方证实强奸)是什么等。
即便在事后女孩一方有索赔主张,也并不代表恶意,只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已,民事诉讼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女孩在案发现场第一时间的反应才是真正决定是否“仙人跳”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