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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丈夫去世后留下的车,居然要交比车还贵的手续费?加国遗产继承法律太让人头疼!

转载作者: 人在加途那些事
继承丈夫去世后留下的车,居然要交比车还贵的手续费?加国遗产继承法律太让人头疼!
摘要近日安省的一位寡妇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发现自己居然不能合法拥有枕边人遗留下的汽车,要向政府支付一笔继承费用才能将车开走,然而这笔费用已经超过了汽车自身的价值。

近日安省的一位寡妇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发现自己居然不能合法拥有枕边人遗留下的汽车,要向政府支付一笔继承费用才能将车开走,然而这笔费用已经超过了汽车自身的价值。

Margaret McArthur和丈夫留下的车

丈夫死后留车,自己却不能办证也不能卖

这位郁闷的老太太名叫Margaret McArthur,75岁,家住渥太华,去年三月,和她生活了56年的丈夫John突然去世,没能来得及留下遗嘱。

在丈夫的遗产清单上有一辆车,虽然车的名分归属给了丈夫,但Margaret是实际驾驶它的人,而且两人的名字都上了汽车保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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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McArthur和丈夫生前照片

所以,自然地,Margaret就认为这辆车在丈夫死后就自动归属于她了,但她却被政府告知,要请律师办理一份无遗愿的财产移交委托证明,完成财产移交流程,才能将车开走。

老太太继承的也不是什么豪车,而是一辆现代雅声特GS车,2004年产的,已经是老爷车,车况不怎么样,市值只有800加元。然而政府开给她的移交手续费却高达1500加元。

就继承一辆破车,还要交超过它价值的钱才能拿走,老太太当然不干了,可是不交这笔钱,她就无法更新车辆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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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开了14年的老爷车,市值只有800加元

“他们(政府)为什么不直接把这辆破车还给我?”Margaret抱怨道:“这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反正这辆车也就撑死能开几年了。”

因为还不是这辆车合法主人,Margaret现在没法卖掉它,也不能为它申请报废,甚至捐掉都不能,因为交通部告诉她,她只能捐赠已经归属她名下的物品。

Margaret并不富裕,还在租房子生活,这辆车是夫妻俩仅有的几样重要财产之一,她当然不能轻易舍弃。

在丈夫死后不久,Margaret就已经向政府递交了丈夫的死亡证明,两人的结婚证,签有她名字的保单等证件,证实自己和丈夫是常年生活在一起的。然而即便是如此,她还是无法直接拥有丈夫的汽车。

令人头疼的遗产继承成本

Margaret的遭遇并非个案,许多加拿大失去亲人的家属都会面临这样的困扰:为了拿到亲人去世后留下的那几样东西(有些可能都不值钱),他们要向政府支付高昂的继承手续费用。

加拿大退休人士前会员,税务局法律,政策和研究领导人Tamblyn Watts告诉我们,她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些死者伴侣的问询,他们被政府的遗产继承法规弄得很崩溃,无论伴侣有没有立遗嘱,继承的遗产是多是少,都有遇到这种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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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blyn Watts

Tamblyn认为政府应该为一些小规模财产另立一套遗产继承法律,简化继承手续,减少手续费。

Tamblyn说,失去伴侣的家属本身就已经心情很沉重了,不应再被那些复杂苛刻的遗产继承手续所为难。

目前已经简化小规模财产继承手续的地区只有几个,包括萨省,曼省和西北地区,各地法律对“小规模财产”的最高价值定义在1万到3万5000加元之间。

Margaret与政府已成功协商解决问题

Margaret发现在丈夫死后自己更离不开车了,她已经养成了开车访友和办事的习惯,因此决心向政府讨个说法。

好消息是,Go Public得知了她的情况,帮她去联系安省的交通部,对方已经表示愿意帮助老太太解决汽车变更主人的手续问题,并就当初办理手续时没向老太太说清情况而道歉。

政府回信告知Go Public,Margaret没必要去办理当时政府要求她办的一些手续证明,她原本就应该继承丈夫的车辆,一名律师也写信指出她原本就是汽车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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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McArthur和丈夫生前照片

Margaret请了律师,对方听说她的情况后给她的代理费打了折(原先是需要450加元的)。一个月后,老太太终于成功获得了汽车所有权。

Tamblyn告诉我们,现在很多家庭为了免去遗产继承的遗嘱认证手续,选择将夫妇俩的财产设立为联名所有,但这样可能会造成日后遗产归属权法律纠纷的问题。

因此她建议人们最好提前立好遗嘱,确定好日后的遗产分配问题,因为不立遗嘱可能会造成日后的遗产继承问题在法律上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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