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训诫的武汉医生李文亮离世,一周前受访:恢复还上一线不想当逃兵
后花园内容部2020年2月7日综合报道:
据央视新闻援引武汉市中心医院的消息,该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月7日凌晨2点58分去世,该院深表痛惜和哀悼。
2月1日,南都记者曾了解到,经过近三周治疗后,武汉医生李文亮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李文亮告诉南都记者,“身体是老样子,需要持续高流量吸氧,确诊后的治疗应该是一样的”。此前一天,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向李文亮资助了10万元公益款。该基金会在官方微博中介绍说,拨付公益款给李文亮的原因是,“他的行为客观上让更多人对病毒有了提前防范”。
2019年12月30日下午,身为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的李文亮,在同学群中发布了一条关于华南海鲜市场疫情的信息。
2020年1月3日,李文亮因“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而被辖区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
1月8日,李文亮在接诊时遇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并受到感染。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治理有关新型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文中以“武汉处罚8名传谣者”为例,表示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文章表示,
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训诫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都有其正当性。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
1月29日晚,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接受鲁健专访。对于疫情初期8名武汉市民称“出现SARS”被约谈,曾光表示:“这8个人是可敬的,他们是忧国忧民,有一定见解的。作为公共卫生专家,希望同他们对话,希望从他们身上学点东西。”
1月30日,南都记者曾通过微信连线被感染的医生李文亮。
以下为当时的采访——
南都:你现在情况怎么样?
李文亮:我一直在我们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最近一直在打针,还是不能自主呼吸,要进行高流量吸氧。精神状态好了一些,可以断续用手机打字上网。目前,我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肺功能恢复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家属不能进重症监护室,很感谢医院的同事们,他们帮我买了很多生活用品。
南都:之前为什么被训诫?
李文亮:2019年12月30日下午5点多,我在大学同学微信群中发了一段“华南海鲜水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文字。我后续也在群里发消息强调,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1月3日,我被通知到派出所填了一个训诫书。
训诫书显示,违法行为是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属实的言论。我当时想着不被拘留已经算好了,直接就签字了。
这个事情发生后,我还是在医院正常上班。
我看到网上有人说我“被吊销执照”,这个我需要澄清一下。我生病之前一直在医院上班,被吊销执照一说不属实。
南都:你是怎么被感染的?
李文亮:1月8日,我接诊了一位82岁的女性患者,她就诊的疾病是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我们平时接触患者也没有做特殊防护,病人来的时候也没发热,我就大意了。不过,第二天也就是9号,她就发烧了。等她CT做完,我就高度怀疑她是病毒性肺炎。因为CT显示,她的症状是“双肺磨玻璃样病变”,这是病毒性肺炎的表现。而且,已经排除了常见病毒感染,支原体、衣原体感染等情况。不过,因为医院还没有用于检测确诊病人的试剂盒,当时并没有给她确诊。她1月8号住院,我1月10号就出现了咳嗽症状。随后我的病情也发展出现严重症状,并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南都:家人情况怎么样?
李文亮:我父母也出现“肺部磨玻璃样病变”的情况,目前在武汉其他医院住院治疗,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我爱人和孩子目前不在武汉,他们很安全。我现在每天都和爱人微信聊天、视频,他们也会给我加油鼓励。
南都:发布截图扩散后有没有压力?
李文亮:我在微信群发信息的那张截图传播太广了。不过,看到大家都支持我,我就更放松了,很感动。对病情,我还是比较乐观的。估计还要在床上躺半个月,才能让肺功能大部分恢复。
南都:康复后有什么计划?
李文亮:恢复以后还是要上一线,疫情还在扩散,不想当逃兵!至于疫情以后的事,还没想太多。
采写:南都记者 向雪妮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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