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女并强迫卖淫,执行死刑!作案手段令人发指,网友大呼“该”!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何龙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于2014年6月份以收养为名拘禁多次对甲某实施奸淫,并拍摄视频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 此后,何龙出于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于2014年11月伙同他人诱骗拘禁强行将乙某奸淫,并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将乙某奸淫并支付现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时许,何龙出于同样目的,驾车将独自上学的丙某(女,时年10岁)劫持拘禁强行将丙某奸淫另犯有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龙采取收买、诱骗、劫持等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并罚。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死刑已于7月24日上午10:03分 执行完毕 该案罪犯罪行极其严重 令人发指 最终的裁定结果 让网友放下了“心头石” 拍手称快 人民群众都十分关注 性侵儿童犯罪的 处罚情况 有些人担忧 对猥亵儿童犯罪处罚较轻 不足以震慑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 昨天接受媒体专访时 明确表态 性侵未成年人 后果严重的坚决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历来坚持零容忍的立场,对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姑息。2019年7月24日,人民法院对控制、奸淫多名幼女并强迫幼女卖淫牟利的罪犯何龙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零容忍态度。 猥亵儿童的情形比较复杂,因为猥亵手段、情节千差万别,危害性大小各异,因此刑法规定,对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根据猥亵儿童的手段、情节、后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以2018年为例,在判处刑罚的猥亵犯罪分子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23%以上,高出全国同期刑事案件近8个百分点;对即使因犯罪情节较轻而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最大限度体现了依法从严惩处的政策精神。人民法院综合考察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监护等特殊关系,以及猥亵手段、情节、人数、次数、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对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ID:ch_zgrmfy)、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日报,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