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租赁物业经理须加强监管?政府没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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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花园新西兰房地产在线 9月2日 :新西兰房地产协会提议新西兰政府加强民宅租赁物业经理人管理,要求物业经理人持照营业,并通过核准的信托账户处理租金和保证金,但遭受政府驳回。
根据现有法律,商业物业(比如出租商店、办公室和工厂)经纪人须持有营业许可证,并通过核准的信托账户代表业主处理租金。但对民宅租赁物业经理人并无此类规定,因此新西兰房地产协会(REINZ)担忧由于民宅租赁物业涉及大量现金却缺乏监管,可能容易引发犯罪行为。
新西兰约四分之一的民宅通过物业公司管理,总数约125,000套。以全新西兰租金中位数计算,一套三室房屋周租金为$385,即每周经手民宅物业经理人的租金总额达5000万纽币。然而,由于这一行业无监管,事实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称为物业经理人,并向租户征收租金,即便他们犯有严重罪行。如果部分物业经理人被控告偷窃客户资金,在其审判结束前,尚未有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其工作。
REINZ首席执行官Helen O'Sullivan担心民宅物业管理将引发犯罪,“这是非常可能的,因为其间涉及大量现金,不法分子会融入这一行业。”她曾呼吁新西兰政府要求物业经理人持照经营,并通过信托账户处理客户资金,并由新西兰地产经纪人当局进行监管。
这意味着如果对民宅房产经理人行为有疑问,可以向当局投诉,后者将对此展开调查,若属实,将撤销物业经理人执照。
然而,助理大法官Minister Chester驳回了这一提议。他认为,“物业经理人因为处理大量现金,有机会偷取房东资金,所以需要被监管。然而此类危害风险不足以证明监管的合法。事实上,监管并不能完全消除人们不犯罪的危险。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们将受到法律制裁。”
Borrows也担忧如果对民宅物业经理人进行监管将产生潜在成本,“总而言之,对民宅物业经理人实行持照监管防止此类危害所产生的合规成本难以被证明是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