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两年内交易将收税
于2015年5月17日颁布并于10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新政的核心内容有三条:
一、买卖双方都必须提供银行帐号和新西兰税号(IRD),海外人士还需提供所在国税号;
二、2015年10月1日后成交的物业,如果在两年内出售,会被自动判定为投资房,获利部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2016年7月1日后,海外购房者名下未满两年的投资房交割时,需按房价10%或增值部分的33%先预缴税款。
差不多同一时间,新西兰央行出台了新政策:奥克兰投资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这条预定于10月1日执行的政策后延至11月1日才开始实行。
新西兰公民也有可能是“海外人士”
在解析这三条政策对海外购房者的影响前,我们先来看看谁会被归类为“海外人士”:
①非新西兰居民或公民;
②是新西兰居民(即持有PR),并连续在海外居住满12个月;
③是新西兰公民身份(即Citizen),并连续在海外居住满三年。
这就意味着,即使您是新西兰公民或居民,只要连续离境超过一定期限,也会被定义为海外人士。
新政=征收资本利得税?
很多国内的中介和媒体解读新西兰地产新政时,将其视为“开始征收资本利得税”,这个理解也对也不对。说“对”是因为新西兰在新政实施前,确实没有正式的资本利得税;说“不对”是因为在新政实施前,对于纯投资的房产,政府仍会按个人所得税的名义收取相关税费;而新西兰总理也反复表示,新政税制是对既有税收政策的补充。
新政威力:打击短线炒房客
既然新政前后投资房都会收税,那么新政的威力究竟在哪儿?威力就在实施前,对于“投资房”的定义,政府的态度一直比较含糊的,没有特别明确的标准。而新政实施后,凡是两年内交易的房子,将被自动视为“以获利为目的的投资房”;更狠的是,对于海外买家来说,因其身份原因,实施前很难被有效追税;而明年实施的预扣税制度,则进一步封住了海外买家漏缴税款的可能性。
下面这个表格可以看清,新政实施前后对海外买家所造成的主要影响:
新政实施前新政实施后全款买家不需要新西兰银行帐号也可完成交易 | 不论全款或贷款,必须提供银行帐号 | 不需要IRD税号 | 必须提供IRD税号 | 房产即使不是自住,也很难定义为投资房 | 两年内交易一律视为投资房 | 既使交易房屋被定义为投资房,税务局也很难对海外人士追税 | 交割时必须先预缴相当于房价10%或增值部分33%的税款,多退少补 新政将不会打击房市?市场反应似乎验证了该新政对于短线炒房客的打击,在新政颁布但未实施的几个月份,成交量非常活跃,尤其是6月份投资房的贷款审批数超过首次置业者贷款数额的三倍。而政策实施后当月,虽然房价依然坚挺,但成交量开始一路下滑,今年11月奥克兰成交量跌至2011年以来最低水平。 这是否意味着新政将能遏制住房价的疯狂上涨?其实也未必,因为年底本来也是市场的成交淡季,所以无法判定有多少是新政的影响;此外,舆论普遍认为,新政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冲击,因为两年的期限很容易熬过。奥克兰交易近几个月虽有所下跌,周边城市的交易相比往年却呈涨势。不过,专家们也认为,强制提供IRD税号和预扣税制度确实一定程度防范了海外资金利用房产洗钱。 网站声明原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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